PART QG  一般要求

QG-100 範圍

(a) ASME Section IX.本冊包含對焊工、焊接操作員、釺焊工、釺焊操作員、塑膠熔合操作員的技能檢定資格要求,以及其間根據ASME 鍋爐和壓力容器規範、ASME B31 壓力管道規範和其他規則建造部件的規範在焊接、釺焊和熔融操作所採用的材料連接方法過程引用本冊規範進行資格檢定。本冊分為四個主部分。

(1) Part QG  包含全部材料連接的一般要求

(2) Part QW  包含焊接要求

(3) Part QB 包含釺焊要求

(4) Part QF 包含塑膠熔接要求

(b)  無論何時引用的製造規範冊、標準或規程有與Section IX.本冊不同的強制要求時,其引用製造規範、標準或規程的那些要求應優先於本冊的要求予以採用。

(c)  QG-109中定義了與材料連接方法有關的一些較常用術語。凡使用“管pipe”字時,也應適用“管tube”字。

(d)  ASME第九冊的新版本可從發行之日起使用,並在發行之日起6個月後成為強制性版本。

(e)  規範案例ASME 批准的日期開始即允許被使用的。只有明確確認適用於本冊的規範案例方可使用。一旦採用規範案例,只允許最新的修訂版。對於已納入本冊或已廢止的規範案例不得用於新的檢定,除非引用規範允許。規範案例廢止後,規範案例規定的檢定依然有效。規範案例編號應列於檢定紀錄上。

(f) Section IX本冊中,提到了各種非ASME檔。除非引用了具體日期,否則將使用在執行或程序檢定時有效的最新版本為參考。

 

QG-101  程序檢定規範

焊接程序是用於為施行材料連接方法的人員提供指導的書面文件。有關於焊接(WPS)、釺接(BPS) 和塑熔接(FPS) 的詳細的預備和焊接程序檢定的詳細資料各自相應篇章中給出。由製造商(參閱QG-109.2定義)對其負責材料連接過程操作控制的焊接程序應由該製造商負責通過資格檢定,或應為所使用連接方法適用章節規則規定的標準焊接程序(SWPSs)。程序規範應在製造現場提供參考和審查。

焊接程序是敍述在材料連接方法過中必須執行遵守完成的條件(包括範圍,如有)。這些條件在本規範中稱為"變數",當製造商準備焊接程序時,其至少應該描述應用於該材料使用於產品的連接方法過所規定的重要變數和非重要變數。當參照製造規範冊、標準或規程對該材料連接方法過程有韌性檢定要求時,相應的補充重要變數必須在焊接程序中列出。

QG-102 程序檢定記錄

焊接程序檢定的目的是證明創建的接頭 , 使其具備預期應用所要求的機械性能。焊接程序檢定是確認使用該連接方法製造的接頭的機械性能,而不是使用該連接方法人員的技能。

程序檢定記錄(PQR)是在程序檢定試件檢定期間產生情況以及包括試件的測試試驗的記錄文件。該PQR至少應記錄應用於該試件檢定期間的重要變數和要求的試驗結果。當參考規範冊、標準該焊接程序的檢定有韌性要求時,還應記錄該方法相應的附加重要變數。製造商應通過簽署或由製造商內描述於其品質管制體系中的其他方式對PQR進行簽證。該PQR應可提供審查。一個焊接程序WPS可以由一個或更多的PQR支持,一個PQR也可以支持一個或更多的焊接程序WPS。

QG-103 技能檢定

對使用連接方法過程的人員進行資格檢定 , 其目的是確保其在使用焊接程序時具有製作堅實接頭的能力。

QG-104  技能檢定記錄

技能檢定記錄記錄了由人員按照製造商的焊接程序規範 , 使用一個或多個連接焊接方法過程製作測試試樣期間發生的情況。其至少應記錄

(a) 用於製作測試試樣的每個過程的重要變數

(b) 適用部分要求的變數範圍(見 QW-301.4、 QB-301.4QF-301.4

(c) 所需檢驗和非破壞檢測的結果

(d) 確定測試期間遵循的焊接程序規範 製造商應在記錄中說明技能資格檢定測試是按照本規範的要求進行的,並通過簽署或製造商質量計劃中描述的其他方式證明記錄。檢定合格記錄應當可供審查。

QG-105  變數

QG-105.1  重要變數 重要變數是指規定變數中所述的變化被認為會影響接頭的機械性能(韌性除外)的條件。在使用一個焊接程序前,如果焊接重要變數內容已修改且超出其檢定合格範圍,則該焊接程序必須重新檢定。在適用於材料連接方法的部件規則允許的情況下,當支援變更的程序檢定測試已經完成時,或者當需要進行編輯修訂以糾正錯誤時,可以修改程序檢定記錄。

QG-105.2 重要變數(技能) 技能檢定重要變數是表列規定變數清單中描述發生變化時,將影響焊接人員製造產出堅實接頭的能力的條件。

QG-105.3 補充重要變數  補充重要變數是其變化將影響接頭、熱影響區或母材的韌性特性的條件。在參考規範冊、標準或規程需要對程序進行韌性測試的情況下,補充重要變數成為額外增加的重要變數。當程序檢定不需要增加韌性測試時,不應用補充重要變數。請參閱 QW-401.1

QG-105.4 非重要變數 非重要變數是指規定變數不影響接頭機械性能條件的某一變化。如QG-101要求時,這些變數須備註在焊接程序書內。

可以對過程規範進行編輯修訂,以將非必要變數更改為超出其先前列出的範圍,但不需要重新檢定程序規範。

QG-105.5 特殊方法過程的變數 特殊方法過程的變數是指僅僅使用於敘述於某篇的那些特殊方法過程的某一條件。當使用這些特殊過程時,僅應適用特殊方法變數。

QG-105.6 適用性 對於一個規定的連接適用的重要、補充重要、非重要和特殊過程的變數給出於敘述該連接方法對應之篇中。

QG-106  製造商的責任

執行本規範規定的監督過程進行的人員應

(a) 由製造商指定負責資格檢定檢測的監督、控制、評價和驗收。

(b) 根據製造商的質量計劃具有令人滿意的能力水準。他們至少應通過以下領域的教育、經驗或培訓獲得資格:

       (1) 瞭解本冊對程序規範和/或焊接人員檢定資格的要求

    (2) 瞭解製造商的質量計劃

   (3) 應接受監督的執行過程的範圍、複雜性或特殊性

(c) 有由製造商保存的記錄,其中包含檢定資格、培訓或經驗的客觀證據。

QG-106.1焊接程序檢定 每個製造商都有責任進行本冊規範要求的試驗,以檢定其參照引用本冊規範、標準和規範的規則限定用於結構構件的程序。

(a)在程序檢定生產的試驗焊接接頭期間,焊接程序檢定試樣人員應全權地在製造商負責監督和控制下完成該項作業。

(b)除非QG-106.4允許,否則不允許在另一製造商的監督和控制下生產合格測試接頭。但是,允許將準備要連接的材料所需的任何或所有工作、從已完成的測試接頭準備試樣的後續工作以及無損檢查和機械測試的執行分包,前提是製造商對任何此類工作承擔全部責任。

(c)如果存在於同一的公司下二個或更多具有不同名稱的製造商,包含於同一品質控制系統∕品質保證程序下,並能對程序檢定進行有效的操作控制,此時,在滿足本規範其他要求的情況下,不要求進行分別的程序檢定。

QG-106.2 技能檢定 每個製造商都負責監督和控制由其負責和控制的人員執行的材料連接。製造商應根據本冊規範、標準和規範的規則,進行本冊規範要求的測試,以驗證這些人將用於構建元件的每個連接過程的性能。這一要求確保合格製造商已確定使用其程序的人員能夠達到為可接受的連接規定的最低要求。此責任不能委託派任給其他製造商。

 (a)技能檢定試驗接頭的人員,應當在合格機構的完全監督和控制下進行試驗。

(b)技能檢定試驗應按檢定合格的焊接程序或該連接方法過程適用的標準焊接程序進行。涉及某些特定可以免除技能檢定試驗的連接方過程時,而在技能檢定試件試驗中使用標準焊接程序。

 (c)不允許由另一個製造商監督和控制的生產技能試驗檢定接頭,但是,允許將準備要連接在測試接頭中的材料所需的任何或所有工作,以及從已完成的測試接頭製備試樣的後續工作以及無損檢查和機械測試的執行分包,前提是製造商對任何此類工作承擔全部責任。

 (d) 如監督者發現被檢定人員缺乏完成滿意的結果所必要的技能時,技能檢定試驗可在任何階段終止。

(e)當一個程序檢定試驗接頭完成試驗並通過檢定,則完成該試驗的人員對於所使用在與通過試驗的技能檢定相應的範圍內也取得資格。

 (f)製造商應當對每名取得資格檢定的人員指定一個識別號碼、字母或符號,以便用以識別他們所做的工作。

(g)如果存在於同一的公司下二個或更多具有不同名稱的製造商,包含於同一品質控制系統∕品質保證程式下,並能對技能檢定進行有效的操作控制,此時,在滿足本冊其他要求的情況下,不要求進行分別的技能檢定。

QG-106.3 同時進行的技能檢定 製造商可以參加一個協會,以集體檢定一個或多個人員進行材料連接過程的同時進行檢定資格,並可以與協會內的其他參與製造商共用檢定資格資訊。同時進行試件試驗期間時,每個參與製造商應由一名指定負責技能檢定的員工代表。

(a) 參加的製造商應比較用於同時技能檢定用的焊接程序的重要變數,並且應相同. 除非在相對應篇對連接方法另有規定外。檢定的厚度範圍不需要相同,但必須適用於試驗接頭的厚度。

(b) 或者,參加製造商應同意遵循每個參與製造商審查和接受的單一程序規範。每個參與製造商應具有支援PQR,或應承擔使用標準程序規範的責任,該規範具有與性能檢定測試期間應遵循的變數一致的一系列變數,符合連接方法的適用部分。

(c)每一參加製造商的代表應

  (1) 可明顯識別被測試者

  (2) 驗證測試樣上的標記與該人的身份相符

  (3)驗證試樣上的位置方向標記是否反映了試樣的測試位置,以識別取出試樣的位置

  (4) 對每個完成的測試樣進行目視檢查,以確定其可接受性

       (-a)或者當目視檢查完畢,測試樣本由獨立實驗室進行機械測試時,實驗室的報告可用作檢定測試方法及其結果接受與否的依據。

       (-b) 當試件檢測是使用可測定體積的無損檢測時,則該檢測製造商的報告可用作為試件檢測合格與否的基礎。

  (5) 為每位合格人員編製並証明技能檢定資格記錄

(d) 當人員在參加的製造商間改變其雇主時,雇用他的製造商應核實該人員在原雇主處自檢定合格日期起, 按該焊工適用方法檢定資格部分,對該連接要求提供的資格連續性證據。支持資格連續性證據可以從任何協會的成員處獲得,即使該成員不是參加焊工同時檢定的製造商。

 (e)因特定原因被吊銷檢定資格時,用人單位應當通知所有其他參加製造商,該人的任職資格已被吊銷。其餘參與製造商應根據本規範確定是維持還是撤銷該人的檢定資格。

(f)按照加盟方法適用的部分集體更新人員的檢定資格時,檢測程序應遵循本章節規則。

QG-106.4 同步程序資格

在參考規範明確允許的情況下,材料連接程序可以同時由多個製造商進行檢定資格,前提是每個製造商對任何此檢定資格承擔全部責任,並滿足以下要求:

(a)如QG-106所述,每個參與製造商應由一人代表,負責連接程序的資格檢定。

(b)應擬訂各參加製造商代表可接受的預備程序規範,其中列明重要變數和非重要變數,並在適用時,說明補充重要變數和用於加入試樣的每個程序應遵守的其他要求。如果在連接測試樣期間修改了任何變數,則修改後的變數應由每個參與製造商的代表商定。

(c) 準備的測試樣應在各參與製造商代表的監督下進行。

(d) PQR應檢定資格記錄是根據QG-106.4的規定進行的。
QG-107所有權轉移

製造商可以在與原先程序檢定期間不同的擁有者(業主)下保持對PQR、程序規範和技能檢定資格記錄的有效操作控制。共同擁有權下的多個製造商可以在該所有者的名義下使用 PQR、程序規範和技能檢定資格記錄。每個製造商的質量計劃應描述焊接技術指導的有效操作控制和許可權。

當製造商或其某些部分被新擁有者收購時,PQR、程式規範和技能檢定資格記錄可能仍然有效,可供新擁有者使用,無需重新獲得資格;新擁有者的PQR、程序規範和技能檢定記錄將有效,可供被收購製造商使用,前提是滿足以下所有要求:

(a) 新業主對程序規範和技能檢定記錄負責

(b) 程序規範在使用前已經修改以反映新業主的名稱。。

(c) 質量計劃∕質保手冊反映了這些PQR 、程序規範和技能檢定記錄是來源於原先檢定的製造商。

QG-108 舊版本檢定的文件

根據本規範的早期版本或附錄制定的連接程序規範、程序資格和技能檢定能資格可用於指定當前版本的任何結構。

根據早期版本或附錄制定的程序檢定記錄可用於支持編寫給更新版本和附錄的程序規範,前提是在先前限定的程序資格記錄中解決了更高版本或附錄指定的重要變數,並在需要時補充了重要變數。

除QW-421.4中規定的情況外,符合上述要求的程序規範、程序檢定資格記錄和技能檢定資格記錄不需要修改以包括符合了第九冊後續版本要求的任何變數。但是,根據QG-100(b)的要求,應滿足參考規範,標準或規範的資格要求。

連接過程的新程序規範的資格以及應用人員的技能檢定資格應符合當前版本的第 IX 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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